第五百零九章 跨越地域的实验(1 / 2)

福晋凶猛 程嘉喜 1738 字 11个月前

甭管这人说的有心还是无意,十阿哥都膈应“兄弟谬赞了,孝顺皇阿玛你十哥我是当仁不让的,你嫂子可是皇阿玛亲笔题名的贤妇,爷跟你嫂子,自然是有好东西,都往皇阿玛这里送”

说的当真是挺动听的,可听在康熙皇帝的心里冷。

十阿哥大咧咧的,不搭理一边吐酸水的兄弟“皇阿玛怎么样,您看着还行吗”

康熙皇帝笑意不达眼底“嗯,还是老十记着皇阿玛,这东西确实稀有,不错”

一句麒麟都没说,十四阿哥才要张口,就被四阿哥给踹了一脚。

都是上书房出来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学的一样的东西,看的一样的书,这东西有什么别名,那自然是都知道。

既然当事人都没有人提,你挑什么头,好歹是亲兄弟,四阿哥才踹了这么一脚。

十阿哥笑嘻嘻的看着自家皇阿玛“皇阿玛稀罕就好,儿子可是看到这稀奇玩意,就给皇阿玛送过来了,您要是稀罕看,您就看,你要是稀罕吃肉,您就吃肉,先说好,东西送出去就跟儿子没关系了,生死无忧呀”

这话说的不伦不类的,康熙皇帝那脸色铁青铁青的,其他书友正在看:。

这次可不是不达眼底,那是从心往外的火气,有这么说话的吗。

这是什么玩意呀,就凭那一个传说,能吃肉吗。

这倒霉孩子这不靠谱的玩意,还生死无忧“用不用朕跟你签个生死文书呀”

十阿哥赶紧的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然后十阿哥就被康熙皇帝的龙脚临幸了。

好几车的玩意送进宫,就得了这么一脚。

十阿哥心里恨死丰乐侍卫了。什么玩意弄回来不好,你弄这么一个要命的玩意。关键是这玩意还是半死不活的,这不是找抽吗。

四阿哥看了一眼老十。眼神悠长深远,这还是那个混蛋的十弟吗,这人的心眼一点都不短呀。

想必这东西进京不在老十的意料之中。

这是进宫来扔到包裹的,还生死无忧,真亏他想的出来。

康熙皇帝随着踹出的一脚,心情那是万里无云,他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皇帝,除了信自己,什么都不信。连鬼神都不信。

不过这话没人分享,既然儿子把麻烦抛给了自己,康熙皇帝乐意替这样的儿子处理麻烦。

再说了这东西除了皇宫,再也没有其他的地方处理了。

心里安慰的是,老十不蠢,不是用这个东西来忽悠他的就好。

这也变相的证明,他这个阿玛在儿子的心里,不蠢。安慰呀。

一句生死无忧,把事情给抛的干干净净的。谁送上的吉祥物不乐意千年万年长呀。

亏老十能想得明白。

康熙皇帝抬头挺胸,心中是骄傲的,他康熙的儿子,就没有蠢的。除了老三。

想起来,康熙皇帝斜眼撇了,瘦的脱型。晃晃悠悠的儿子。

哎,想不开的孩子呀。

老幺在府上都没有想过自家男人。怎么处理长颈鹿的。这个不归她操心了。

带着儿子闺女看斑马呢,这东西老幺都想好了。

一定要找庄子上最好的马给他交配上。没准往后咱们就有个斑马园了。

至少这是没有跨越物种的繁衍。没啥心里压力。

想的挺好,就不知道这是公马还是母马。

十阿哥的担心方向还是很有道理的,这个真的很重要。

贵宝郡主还是不太高兴的,最大的,还很漂亮的送走了。

府上就剩下了一个花了吧唧的,猫似的马,真心的不痛快“额娘,贵宝还是比较喜欢大的”l

老幺安抚闺女“喜欢大的呀,没关系,往后丰乐侍卫给你弄回来一头大象,那东西好养活,还大”

这当妈的也够慷慨的,养一头大象呀,那不是一般家庭能负担的,好看的:。

贵宝懵懂的抬头看着自家额娘“真的吗”

老幺点头“真的,盲人摸象,没听说过吗,大的很”

贵宝想想,听说的,总不如看到过的“好吧,我还是喜欢阿玛带走的东西”

老幺皱眉看着闺女,尽量把闺女的心思给引导过来。送走的玩意,真的不适合家养“闺女呀,那东西确实挺好看的,就是这东西不太好养,你看看这斑马多精神呀”

贵宝神色蔫蔫的,显然心里不舍了。

老幺再次觉得十月明智,早送走早省心呀。

你说那长颈鹿到了京城,先是气候上不适应,在是吃食上不适应,估计刚才看着晕头晕脑的,还是晕船加晕车的双重功效。

万一那玩意在跟她是的有个水土不服的毛病,你说还能折腾几天呀。

让自己家贵宝看到,得多伤心呀,幸好送到宫里去了。

往后一定记得,不让贵宝跟长颈鹿多接触,孩子的心多脆弱呀,怎么能这么早就经历生死离别呢。

老幺作为母亲对闺女关怀的可谓是到位。

可她就不知道,有的事情就是躲不过去的,早晚要经历,包括她自己。

谁还没有个生老病死呀。

十阿哥从宫里出来的时候,可谓是一身的清爽,什么包裹还有心里阴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