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原来如此
“此人我记得。”无情看了一眼,而后说道,“他是去年的探花郎,官家倒是颇为欣赏他。”
嗯,欣赏他那张脸。否则的话,凭着李寻欢的文采,当点为状元才是。可惜他的相貌太过于出众了,官家觉得点为状元实在是对不起这张脸,所以他就成为了探花。
“哦,看来他一定长得很好看。”经过橘子的科普,沈叶很明白探花郎代表的是什么。代表的是那一届的科考的有才学的学子里面生得最好看的。
“其实他的父亲和他的大哥也是探花,”无情笑笑,“听说他的大哥去年得了不治之症,他们兄弟感情不错。”
“哦,我懂了。”沈叶点头,“这是一家子都会读书还长得好看的人。”父子三个都是探花啊,想想这里的科考的难度,简直就是比买彩票中一大笔信用点的概率还要低呢。
无情失笑,“如此说来,倒是也没有错。”李寻欢的父亲是被先帝点为探花郎的,而大李探花和小李探花却都是官家点的。也难说官家是不是有要凑成这个巧合的原因,谁让有的时候官家做事都是比较随心的。
沈叶问道:“所以这个人合适吗?”
无情明白她话中的意思,“小李探花为人仗义疏财,且有不拘小节,是个不错的人。”
“行,那就他了。”沈叶高兴地用手擦了擦帖子上写着的“一千两金子”的字样,“哎呀哎呀,又要赚钱,嘻嘻嘻。”
无情笑着伸手拍了拍她的头,真真是一副小财迷的样子。不过他的心中清楚,在阿暖的眼里,很多东西比金子还要重要,否则也不会拒绝了六分半堂的那份帖子了。
哦,当然了,如果她在看到金子的时候还能够想起他的话,会更好些。
汴京的一个院子里面传来咳嗽声,李寻欢从外面进来,脚步加快,进了房中。“大哥,好消息,沈神医接了我的帖子,我们明日就能上神侯府求医了。大哥,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他走到床边,看着靠在床上的人。那人一身的书香气,生得剑眉星目,眉宇之前却是一派的温和。这明明是一个看起来重病在身,却还是叫人移不开眼的男人。他就是李寻欢的大哥,人称大李探花的李尽欢。
李尽欢看着李寻欢,笑着点点头,“好,我们明日就上门去。”他其实已经知道自己是油尽灯枯之相了,可是他看着李寻欢不死心地到处找办法,自己也不好放弃。
只是希望自己在死之前,能够将二弟和表妹都安排好。李家和林家两家之中也就剩下他们了,李尽欢现在只想着他们能够过得好。
听见李尽欢这么说,李寻欢高兴地笑了。虽然父亲离世,叫李寻欢成长了许多,但是因为还有李尽欢在身边,他依旧带着几分少年意气。此时笑起来的时候,更有了几分之前的稚气。
李尽欢见他如此,也跟着笑了笑。
第二日,李寻欢起了一个大早,带着人准备好了马车,里面垫着厚厚的皮子,上面又铺了锦被,生怕他大哥被颠着了。而后等到李尽欢醒来又用了早点以后,用披风将人包得严严实实的,才让他出了门上了马车。
若不是李尽欢一直拒绝的话,李寻欢恨不得背着他上马车。但是李尽欢游记的坚持,是不肯的,于是就是兄弟两个各退一步,扶着他上了马车。
他们到了神侯府,恭恭敬敬地递了帖子,等到里面有人来请了,这才方才跟着进去。
李寻欢看着神侯府,眉眼之间带着好奇。这就是天下闻名的神侯府啊,看着倒是和正常人家的府邸别无二致,若非有那四个楼,恐怕他都不会相信这是神侯府。
不过这的的确确是神侯府,没有主人家邀请,擅自进入便会有来无回的神侯府。管你是江湖英豪还是朝廷高手,若非主人家放弃,只能进得来,却是出不去的。
这是他第一次进到神侯府,第一次看到神侯府的样子,自然是好奇的。
李尽欢无奈笑笑,有的时候二弟就像是长不大。但愿自己离开以后,他能够成熟起来,撑得起李家。
他们到了花厅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等着他们了。里面是一男一女,男子生得清奇俊秀,女子却是一副妍丽明媚的好模样。他们站在那里,就是莫名地叫人觉着是如画一般的。
李尽欢和无情打过交道的,他笑着和他打招呼,“无情捕头,许久未见了。”若非是为了守父孝和因为生重病,他们的来往也许会更多一些。
无情开口说道:“许久未见。”
李寻欢对着无情抱拳,“寻欢见过无情捕头,见过沈姑娘。”他分明是出身书香世家,却是带着几分爽朗的江湖气。
听说过李寻欢的性子的无情点点头,“倒是可惜,没有能够和小李探花共事。”他觉得这人和其他读书人不太一样,想来相处起来应当会轻松有趣些。
李寻欢说道:“是的,的确是可惜了些。”
三个男人在互相寒暄,沈叶却是趁机看观察这两个探花郎的相貌。她在心中点头,这两人的的确确是有成为探花郎的资本,相貌出众就算了,气质也很是独特,难怪被点为探花郎了。
就是对于一心想要成为状元郎的他们来说,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