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3)

七零纪事 孺人 1911 字 11个月前

摸这么干的。

尤其又是在农村里头,谁还没个几家亲戚啊!

基本上一户人家家里杀猪,都会提前几天在村里吆喝一声。没等两三天,基本上该知道的就都知道了。

有谁家没养猪却又要买过年猪肉的,便会提前跑过来跟人说一声,然后等杀猪的那天下午再过来分猪肉就是了。

真要有人去管,人还说了,这不叫卖,这是自个亲戚来分。所以说,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完全禁止。

往年谢家都养两头猪。

一头交上去,一头自个杀了。留下一部分自己吃,剩下的就是这么处理的。

不过朱娇娥和谢意今天打回来的野猪却不能这么处理了。

毕竟在谢家庄,谁家里养了几头猪,几只鸡鸭根本就不可能瞒得过隔壁邻居的。这会谁都知道谢家今年没有年猪可以杀了,再拿出这么多猪肉来,可不就得招人怀疑了么?

所以他们还是只能偷偷摸摸的拿到县城去卖了。

不过好在娶了朱娇娥这么个媳妇过来,时不时逮点野物回来不说,连县城卖东西也多亏了她。

不然按他们老谢家这群人,压根就不知道卖个东西都还能卖出这么多个花样来不说,朱娇娥卖出去的价格也比他们拿到自由市场去卖的还高。

所以等到谢卫国和谢老头将猪肉什么的都给整理完了之后,赵桂英把猪头和两个大猪蹄留了出来,“这些等明天娇娥和小意从县城回来后,就让他们带给亲家。”

当然除了要送到朱家冲去的那些,赵桂英也留了一部分出来过年用。

等一切都整理妥当了,时候也不早了,三个人便洗洗睡了。

半夜,谢意睡的迷迷糊糊间,恍惚中又听到了外头的一阵动静。

他揉了揉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想要再仔细听一会外头的动静时,好像又没有了。

不过他这么一动,朱娇娥也跟着醒来了,“你怎么不睡觉啊?”

“你刚听到什么声音没?”见朱娇娥醒来了,谢意赶紧的问。

朱娇娥显然还没怎么睡醒,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回答,“没有啊,怎么了啊?”

“没事,那可能是我听错了。”谢意说。

动静就只响了那么一阵,就跟昨天晚上一样,响完之后又没有了。

因着第二天早上还得赶早去县城卖猪肉,很快谢意便将这事给抛开了,重新躺下去之后,搂紧了朱娇娥便继续睡去了。

早上小两口是天还没亮就起来了。

到底是偷着去卖猪肉,还是躲着别被人发现的比较好。

临出发前,赵桂英还叮嘱两人,“你们卖完猪肉早点回来,妈今儿晚点做早饭,炖个猪蹄焖花生,等你们回来一起吃啊!”

四个猪蹄,两个晚点让谢意送到朱家冲去,自个还能留两个下来。今儿炖一个,另一个等过两天年二十四小年那天炖着吃。

猪肉什么的,这回几乎全让他们带到县城去卖了。

一个是因为离过年还有差不多十来天,怕放不了那么久容易坏。另一个则是因为野猪肉太瘦,还不如这时候卖了,等年二十七八再去村里找人买点肥的回来,既能弄来过年吃,还能炼点油出来。

小两口到底年纪没有多大,这些琐事他们自然没有赵桂英安排的老练妥当。赵桂英觉得,在这家里,还是得让她多操点心才行。

所以等到谢兰和谢菊姐妹起床之后,赵桂英便安排她们姐妹烧火去了。

等到火烧起来,赵桂英便把铁钳往火里放进去一部分。

这猪蹄上面毛多,不容易整干净,更何况是野猪蹄了。所以处理猪蹄,便需要把铁钳烧的红红的,然后再放到猪蹄上去烫,这样才能将猪蹄上面的毛给真正的清理干净。

谢卫国和谢老头过来的时候,赵桂英正好就在躺猪蹄上面的毛,顿时便知道,今儿早上估计是要炖猪蹄了。

当下便有点馋了起来。

谢卫国凑了过去,对着赵桂英说,“桂英啊,要不今儿早上,咱们再煮点酒酿一起配着吃。”

这大冬天的,啃着肥嘟嘟的猪蹄,再喝上一口热乎乎的酒酿,别提有多舒服了。

谢卫国馋那些酒酿其实已经很久了。

尤其是这年代,家家户户吃饱都还是个问题,再拿精贵的大米去酿酒就是一种奢侈了。

谢家男人都爱酒,不过因着家里条件差,只能硬生生的忍着,不去馋那玩意。可上回谢意不是给家里整回来十斤糯米么?

说是给赵桂英坐月子的时候做酒酿用的,但过年前,赵桂英不还是蒸了五斤糯米的酒酿出来留着过年吃么。

算算日子,这酒酿做好也有一段时间了,谢卫国可不就馋了么!

这边谢卫国和赵桂英打着商量说要喝酒酿,那头谢老头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却忽然变了。

这会要是有人注意看的话,便会发现,谢老头这会子目光闪烁,正一脸的心虚。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会有一更,预计会有点晚,不建议亲等,可以明天早上再看。

另:之前有亲猜测谢老头是碰到野猪来了,实际上真不是。我觉得写到这里,晚上发出来的动静,大家伙应该也会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