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这个半斤粮票,那个一斤粮票。
不包括刚回的这封,这回自己总共收到四十多斤粮票,两斤半油票,六十多块钱,总共得有二百来封信,本地的居多,折腾下来,光信封丶邮票就得十来块钱。
接下来的回信,内容差不多,就是突出一个钱丶票退回。
虽然每封信的字数不多,但耐不住写字速度慢,一个小时下来,回了还没有二十封。
唐植桐那个悔呐,早知道这样,就去学校刻个版,油印一下了,这麽写啥时候是个头哦。
「没想到回信也成遭罪了,字的笔画太多了。」越往后写,唐植桐的字越有飞扬起来的趋势,前世学过的简体字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唐植桐觉得繁体字挺美,尤其是用毛笔写出来的那种,自己平时不着急的时候还是用繁体,但时间紧的时候,简体就多一些,偶尔也会出现交杂出现的情况。
「你这不是写的挺简练吗?有些字我都得靠猜。人家收到信,不会以为你没文化,都是写的错别字吧?」唐植桐写回信的空档里,小王同学对每封信都会大体过一遍,有些字在丈夫的笔记里出现的很随机,有时候是繁体,有时候是他自创的简笔。
「没办法,这不是想着提高效率嘛。我现在也算是深有感触了,文字简化不仅仅有利于群众识字,书写速度也能提高一大截,效率也能随之提高。」唐植桐一边往信封上填写地址,一边说道。
地址留的都是叶志娟申请的数字信箱,以后收信就方便多了。
小王同学「嗯」了一声,她在图书馆工作,天天跟一些老旧图书打交道,有些繁体字写起来确实麻烦,写一个字的工夫够写好几个简体字了。
唐植桐又写了几封,写的手指丶手腕都有些累了,遂丢下钢笔:「行了,收拾收拾睡了,工作不是一天干完的,明儿继续。」
「行。我给你倒点水洗洗脚。明天得再买点邮票丶信封,家里的不够用了。」小王同学装起信来,收拾利索。
「明儿我买。你先洗脚,我出去看看,刚才好像忘记插门栓了。」唐植桐胡乱找个藉口,出门点上颗烟,开挂瞄了一眼,桂英家已经睡了。
睡了好,睡了是耗子作妖的最好时候,遂将精挑细选的那一半精兵强将也塞了过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