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穿过的,公子可以先凑合穿回去,你的衣服就留在这里,我洗好晾干,公子下次来取。” 林秀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先将她的衣服换上,彩衣脸色微红,这件里衣虽然是男子样式,但也是她贴身穿过的,心中顿觉羞涩。 林秀倒是没想那么多,还是干爽的衣服穿着舒服,在屏风后换好衣服,他才走出去,叮嘱彩衣道:“今天的事情,记得不要告诉任何人。” 彩衣立刻点了点头,认真的说道:“公子放心,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 林秀走到一楼的时候,发现孙大力已经睡着了,他拍了拍孙大力的肩膀,说道:“走了。” 孙大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和林秀走出梨花苑,因为不能离两名密侦太远,所以他现在出门,很少再用马车。 出门的时候,孙大力就准备了两把伞,此时雨势还很大,林秀撑着伞走回去,看到不少行人在街边的屋檐下避雨,这场突如其来的雨,也让很多人措手不及。 走到某处街角的时候,林秀脚步一顿,目光望向前方。 街边一处人家的屋檐下,站着一位女子,应该是在躲雨。 女子身段窈窕,容貌极美,黛眉瑶鼻,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一对桃花眼,以及右眼外侧眼角那一颗小小的泪痣。 她的衣服已经被淋湿了不少,紧紧的贴在身上,更显得她身材玲珑有致,因为寒冷,站在屋檐下的她,双臂紧紧的抱在胸口,将那原本就是极品的身材,凸显的更为傲人。 林秀认识这个女人。 具体的说,是他见过一次。 这个女人是秦婉。 秦婉作为异术院四美之一,林秀,李柏樟,甚至还有杨宣,都给了她极大的赞誉,虽然灵音是他的小姨子,也是除了这个世界的母亲之外,在他心中地位最重要的女人,可让林秀摸着良心说,异术院第一美人,秦婉当之无愧。 这个女人的美,不仅仅表现在外表。 她的身上,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种媚态,很容易勾动男人心中最原始的欲望和冲动。 此刻,她因为衣服被雨水打湿,抱着双肩,在屋檐下瑟瑟发抖的样子,更是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就连内心早已经过千锤百炼的林秀,有那么一瞬,也升起了一种将她揽在怀里的冲动。 当然,这种冲动也只是一闪而过,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林秀在这方面定力十足。 他缓步走过去,将手中的纸伞收起来,手握伞身,将伞柄的方向递给秦婉,说道:“婉儿姑娘是忘记带伞了吗,我马上到家了,这把伞借你。” 秦婉目光望向林秀,一瞬之后,微微点头,接过那把伞,说道:“多谢林公子。” 林秀意外道:“婉儿姑娘认识我?” 秦婉微微一笑,说道:“赵姑娘的未婚夫,怎么会不认识,而且,林公子怕是不知道,你在学院的名气不小,尤其是在女同窗之中……” 林秀只是笑了笑,说道:“外面冷,婉儿姑娘还是快些回家吧,我也先回府了。” 说罢,林秀并未多说一句,径直转身离去。 如果按照之前的性子,遇到这种美女,他肯定要留下来,女孩子被雨淋湿,站在屋檐下冻的瑟瑟发抖,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借给她是基本常识,然后再贴心的护送她回家,更是不用人教…… 可灵音说秦婉很危险,让她不要接近,于是林秀只是礼貌性的送上了一把伞。 灵音的话,他还是很听的。 林秀的行为,也让秦婉心中意外。 她原以为,林秀会留下来趁机接近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拒绝了他赠衣的打算,没想到他只是送了把伞就干脆的离开,根本没有和她多说一句话的意思。 犹豫一瞬之后,秦婉抬头道:“林公子。” 林秀回过头,问道:“婉儿姑娘,还有事吗?” 秦婉歉意的说道:“林公子,可否借我些银子,明日我去了异术院再还你。” 林秀毫不犹豫,从袖中取出一张银票,递给她,问道:“一百两够吗?” 秦婉摇了摇头,说道:“不用这么多,几钱碎银就可以了。” 林秀有些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这已经是我身上最低面额的银票了……” 真不是林秀装,银票这东西,要比银子方便多了,林秀以前将碎银放在腰带或者袖子的口袋里,但不注意总会硌到自己,而且他出门,大多数时候是去买元晶,每次都是上千两银子的交易,也不可能用现银,所以,他现在身上带着的,全是大面额的银票。 之前倒是也有十两二十两小面额的,但碰巧今天用完了。 他还是从孙大力那里搜刮了二两银子,才借给了秦婉。 之后,林秀就和秦婉分开,走过路边一个卖面的小店时,被从店铺里传出来的香味吸引,没忍住走进去,说道:“来碗面。” 不得不说,大酒楼的饭菜是好吃,但一些路边小馆也不错,凡是能在王都这种地方开一家店面,而且还能长时间开下去的,哪个不是有点真本事。 这里并非是东城的核心区域,周围居住的大都是平民,这小店的桌椅陈旧,墙面也不是新刷的,一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