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门人从怀里抽出了那把大手枪。
“是打火机了。”
阿莱扣动扳机。
哒的一声电打火的脆响。
枪口处没有子弹射出,倒是喷出不到一尺长的幽蓝色的火焰。
他松开扳机,火焰熄灭,把枪递过来展示给顾为经看它枪身上的红金色的曼联俱乐部的队徽。
“我没有立刻去找你,就是看到有人开枪了以后,跑过去把隔壁那家球迷俱乐部点牛排碳火的打火喷枪,给顺了过来。”
在酒吧里,阿莱大叔之所以一直手握着枪身,像拿榔头一样拿着手枪,展示了两下后,又把手枪收了回去。
就是担心吴琴莱会注意到枪柄上的曼联足球俱乐部的队徽。
“假枪,一直以来,你都在虚张声势的唬人?”
顾为经差点害怕的惊出了一身冷汗。
亏他还在阿莱大叔也掏出了枪后,就觉得一颗心落到了肚子里,很有安全感呢。
“是的,你和吴琴莱都被我唬住了,倒是那位蔻蔻小姐,她大概看出了点什么,所以她一直比较紧张。没有训练有素的军人会喜欢使用沙漠之鹰,或者柯尔特蟒蛇这种东西。它们在游戏里很威风,但其实是运动狩猎手枪。射速慢后座力大,不好打到人,射程远也没用,30米距离以上的活,那完全就步枪工作的领域了。”
“那……要是你走过去的时候,他开枪了么?他一定打不中你,你说的是真的,对么。”
“开枪?他要开枪,我就只要用手里的酒瓶去砸他了,再借机冲过去。”
阿莱大叔无所谓的说道:“我端着红酒瓶走过去,难道顾先生你以为我是真的想请他喝杯酒么?两手准备。”
“至于命中率什么的,也没有那么玄。找机会打上两枪,你就知道了。尤其是格洛克确实是一种后座力很低的枪型,紧急情况下女人孩子都能用的那种。15米外他不好打,两米内他也不好打。但是只要5,6米的距离,只要是正常人,肯定一打一个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