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冤枉孩子(1 / 1)

其实玄凌之所以答应跟素素开服装店,一则是出于好奇,特别有新鲜感,第二则是找了这么久的工作依然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所以她也就是一时兴起,脑袋一热才做的决定。

其实那个时候她对设计的热忱还在,毕竟干了这么几年,她还是不想扔掉,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一直换工作,也打击了她的积极性。

至于从事服装行业,只是对于喜欢穿衣服的热爱罢了。

因为那个时候还了贺子溪一万五,她就基本上没钱了,因为保险从药厂拿出来之后,她一直在自己交保险,但是自己的那点工资基本上都交了保险了。

但是既然跟素素合伙干服装行业,不投资是不可能的,那个时候她哪里有钱投资?也就是说说而已,胡乱应承罢了。

但是素素是认真的,她还真就投资了服装行业,毕竟素素婆家有钱,家里人也支持,她找的老公是独生子,所以婆家人对她非常的好,再加上有没有孩子,所以除了自由,更多的是有金钱的支持。

素素婆家有钱,公公婆婆都有工作,还有退休金,而且她公公还是企业聘请的高管,所以工资非常高,家里也没有花钱的地方,再加上对素素又很大方,所以素素的生活也算是衣食无忧,过得比较富裕。

玄凌记得素素结婚的时候,老公送的是钻戒,而且该有的金银首饰都有,彩礼还给了好几万。

结婚以后,她公公还经常给买首饰,素素曾经拿着一条彩金项链,说是公公给买的。

所以玄凌跟素素在经济条件上是无法比拟的。

玄凌花不到老公一分钱,公婆的工资更不可能给她画,她挣得那点工资除了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孩子,因为不会带孩子,晨晨小的时候隔三差五就生病,每次医院的医药费也很贵,这些都是她花的钱,所以她那有什么积蓄。

原以为是素素的一句玩笑话,没曾想她竟然真的要开服装店,而且地址都选好了,定金都交了,然后进货渠道都选好了。

当跟玄凌说一起干的时候,玄凌这个时候退却了,因为她没钱投资,所以她拒绝了素素的邀请。

这一行为激起了公婆和贺子溪的怒火,这不是在骗人吗?

他们一起训斥玄凌言而无信,训斥玄凌故意欺骗人,素素都投资进去了,她不干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玄凌知道自己不对,主要是她以为那只是一句玩笑话,顺口就答应了,没想到就那样不负责任的随口一句话,竟然成为了众人的口实。

炫铃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不该欺骗素素,毕竟素素是一个好女孩。

虽然对公婆有意见,公婆一直偏向素素,但是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去欺骗素素,报复公婆,她当初肯定也不是这样想的,主要那件事没有多次商量,误让玄凌认为那就是一句玩笑话。

虽然炫铃理亏,觉得对不起素素,但是玄凌看到公婆和贺子溪气恼的模样,心里还是蛮解气的。

平时他们欺负她的时候,从来没有手软过,只有吃亏的时候,才能见到他们暴跳如雷气急败坏的样子,原来每一个人都有痛点,素素就是他们的痛点。

虽然伤害一个善良的人会让人心存内疚,但是以此也证明了素素的能力要赶超玄凌。

毕竟依靠着素素一个人的力量,竟然真的开了一家小型的服装店。

玄凌跟素素有着一样的爱好,就是喜欢买衣服,没事的时候两人一起逛商场,买喜欢的衣服,对于喜欢的衣服,素素从来都会毫不犹豫的拿下。

但是玄凌不一样,她总是处于没钱的状态,手头一直都是很拮据,但是对于喜欢的衣服总有一种情节,也想要据为己有,但是每次都是考虑再三之后才不忍割舍,最终还是忍痛割爱,不得已放弃了。

从小到大,玄凌几乎没有在自己喜欢的衣服上做过一次的主,可能结婚的那会儿,贺子溪给了彩礼之后,他们一起买结婚衣服的时候,那个时候是敞开胸怀的去买了几件很贵的衣服。

但是多年过去了,那些贵重的衣服也过时了,都成了压箱底的物件。

玄凌带着孩子去过素素的小店,她是在商场里租的隔间。

小小服饰店很温馨,衣服琳琅满目,但都不是玄凌喜欢的衣服。

虽然她们逛街的时候都会买一些时髦的衣服,素素的眼光也很好,看上的衣服也都是当下很流行的款式,但是素素进货的衣服都是很常规的款式,一是因为面向的都是大众消费者,二是时装进货价太贵,而且还不一定都能卖出去,毕竟喜欢时装的也只是个别人。

那个时候服装城的生意非常的火爆,款式新颖,价格也很亲民,所以一般人不会去商场买衣服,毕竟商场的衣服也是从服装城进货的,而且价格又贵,所以素素这家服装店没有赚钱,反而是赔钱了。

干了将近一年多,最后以赔钱收尾,最后还剩了一大堆的衣服,后来只能在夜市摆摊卖。

所以玄凌没有跟着素素卖衣服也算是正确的选择,本来就没钱,到最后还得倒贴钱,这个结果玄凌无论如何都是承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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