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为所动,只是冷漠的看着董胜杰:“所以呢,照你的意思,人家作为学校的保安,就应该放纵你们这群不三不四的人将他们学校的学生带走,就活该被你们打不还手?”
听到这话,董胜杰连忙摇头,道:“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说,他打的太重了,在这件事情上,他应该也有责任吧!”
“责任?”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那审讯警察顿时发出一声嗤笑:“人家有什么责任?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之所以挨打,是因为你们先动手打人,人家才被迫反击的吗?”
“而且,就算是人家真有责任,你也好意思说?五个人打一个,还没打过,你有这个脸?”
此言一出。
顿时就杀死了对话。
董胜杰低下头,羞愧难当。
显然,自己五个人去打张北行一个,却被张北行按在地上一顿暴揍,甚至最后还被迫通过自残的方式装晕逃过一劫,这对于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见到他这样子,那审讯的警官也懒得在这个话题上继续和他聊下去了。
只是拿起纸笔,按照规章制度,开始了正常的审讯流程。
董胜杰的另外四个小弟此刻也同样是这般遭遇。
当然,其中倒也有不要脸,心眼小的,就一口咬死张北行有错,张北行应该给他做出赔偿,承担损失等等。
总之就是要把张北行拉下水。
对此,警方一句轻飘飘的正当防卫,直接就把他堵得哑口无言。
因为正当防卫这玩意,它的判定机制非常离谱。
不是根据你是否挨了打。
而是根据你当下是否脱离了危险环境所判断的。
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老头,他打了你,你还了个手,哪怕没用多少力气,但对方就一口咬死你快把他打死了,那这就是防卫过当。
但要是像张北行这样,一个人被五个人群殴,别说只是把这些人给打的皮青脸肿了,就是张北行把这群人打的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那都是正当防卫!
就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