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嫌疑人,动机(2 / 3)

杀吗?”

有陈益在旁边看着,李安泰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没啥城府的人在有经验的刑警面前,很容易露馅。

这小子有点问题。

“苟军勇,你是最后一个联系苟其文的人,我们需要伱跟我们回分局协助调查。”李安泰准备把他带回去。

怀疑他杀,最后联系人,同村,神情不对,先扣下肯定错不了。

苟军勇:“啊?呃,好……好吧。”

他倒是没有过于抵触。

陈益一直在观察苟军勇,此刻基本确定他就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后续的侦查就看城南分局了,案子应该能破,时间长短的问题。

“李队长,我们就不打扰了,还要去江城。”陈益开口,“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若是没空接看到后会回给你的。”

来看看可以,强行介入可就不好了,哪怕他的职位比李安泰高,况且也没有必要,这个案子并不复杂。

有杀人动机但不敢付诸行动,当机会摆在面前,一脚把苟其文踢入痛苦的死亡中,也把自己踢进深渊,这应该就是案发经过。

“好的,陈队慢走。”

李安泰没有挽留,客气的和陈益道别。

临走前陈益见了子公司的总经理,告知对方不必担心,可能是命案,如果分局刑侦大队没有调查需要的话,可以先回去等消息,一切按照查案程序来。

命案无需隐瞒,接下来的调查很快就会传开。

总经理连连点头,放心不少。

项目经理觉得自己“得救”了,回过神来发现后背已经被汗水打湿,可能是热的,也可能是吓的。

“凡磊,走了啊。”最后和姜凡磊聊了聊,陈益冲其挥手上车。

眼见事情好像已经解决,姜凡磊也不愿多留,准备离开。

他给陈益打电话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单纯分享奇闻异事,开发商是陈氏集团,出现拆迁户上吊自杀的事情会对公司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需要告诉陈益一声。

商务车内。

陈益对程汉君三人表达了肯定:“观察力不错,从脚印引出疑点,通过实验确定死者自杀过程的不合理性,从而得出他杀的结论,很好。”

诸葛聪和秦飞看向程汉君,疑点是对方提出的。

程汉君有些不好意思,笑道:“我本来就是痕检出身,对脚印非常敏感,那么大的木凳,着实不太可能飞那么远。”

陈益点头:“确实是他杀,应该是苟军勇干的。”

诸葛聪道:“刚才他撒谎了吧?”

陈益:“撒谎了,凌晨他接到电话后去过苟其文的家,苟其文怕是真的要用演戏来逼迫开发商付钱,一旦开发商得知苟其文要自杀,松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诸葛聪:“本来是想找一个演员,结果找了一个索命的?苟其文既然能想到苟军勇,两人之间应该不至于有仇吧?”

陈益:“人心难测,自我感觉良好的太多了,你以为大家喜欢你,其实大家都不喜欢你,你以为能骗过别人,其实所有人都不相信你,你以为别人把你当朋友,其实别人内心恨不得宰了你。”

“在这个世界上,认清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别太自信了。”

众人表示同意,陈益说的非常现实,这就是人心。

程汉君思索良久,说道:“没有监控,仅凭疑点的话似乎无法让苟军勇认罪,李队长会怎么做呢?加大审问力度?”

陈益摇头:“不了解这个人,不知道。”

开车的秦飞好奇,声音响起:“陈队,如果是你的话,这个案子有调查方向吗?”

陈益想了想,回答道:“动机方面,先搞清楚苟军勇的作案动机,过程方面,可能要用到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若是运气好的话,能锁定唯一的嫌疑人,运气不好……很难说。”

洛卡德物质交换来自《犯罪侦查学教程》,该原理认为,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人与各种物质实体之间会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即物质交换。

理论包含三个方面,就此案来说,那就是实物性交换。

嫌疑人踢走了凳子,那么鞋和凳子就会发生物质交换,两者若能达成唯一的因果关系,即可作为决定性证据。

陈益之所以说看运气,那是因为某种物质可能别人的鞋上也有,这种情况会延伸出多种可能,只能当线索不能当证据。

“陈队,方便的话这两天打电话问问呗?我很好奇结果。”诸葛聪提出请求,其他人也看了过来,显然和诸葛聪想的一样。

陈益:“行,到了江城后我抽空问问。”

……

西梅村。

陈益走后,李安泰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工作,并将苟军勇列为嫌疑人先带回了分局,自己亲自负责走访问询工作。

第一个走访对象,就是村长。

“他……他杀?!”

村长极为震惊,要不是说这话的是警察,他肯定会骂回去。

不是自杀吗?怎么变成他杀了??

“苟其文平时在村里和谁有矛盾?”李安泰切入重点。

村长茫然:“没……没听说啊,大家确实不喜欢阿文,但是……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