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祝你婚姻幸福,别再结第四次了(1 / 2)

陆得胜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将一大盆猪脚搂到了自己这边,「好你个莫狐狸,这是我儿媳妇做的,不给你吃!」

「七七也是我儿媳妇。」

莫秋风不紧不慢地怼,把猪脚挪了回来。

「袁慧兰都把你甩了,不是了!」

「那叫和平离婚,就算离了,一日为父,终生为父,小野永远都是我儿子!」

「你想得美呢,是老子的儿子!」

「我不仅想得美,吃得也挺美,七七这腊肉炒得真不错,好吃。」

两个年纪加起来超过一百的老头,像小孩子一样打嘴仗,陆得胜吵急了眼,面红耳赤的,莫秋风则永远云淡风轻,一点都不急。

陆得胜拿走猪脚,他就吃腊肉,陆得胜拿走腊肉,他就吃猪脚,像猫戏耗子一样,轻轻松松地拿捏了,结果就是陆得胜吵得嗓子眼冒烟,肉没吃几口,莫秋风猪脚和腊肉都没少吃,确实吃得挺美。

「你蠢得冒烟嘞,再不吃全让莫叔吃完了!」

陆野都没眼看,没大没小地吼,又庆幸自己没遗传老头子的蠢,陆解放和陆援朝那麽蠢,就是遗传老头子的。

「不用抢,我吃饱了,都是你的!」

莫秋风放下了筷子,他饭量不大,晚上也只吃七分饱,刚刚不过是逗陆得胜玩儿,怪好玩的。

陆得胜朝他瞪了眼,大口地吃了起来。

「小野,帮我泡杯茶?」

莫秋风很自然地指挥陆野干活,屁股比大象屁股还沉。

阮七七终于明白莫劲松像谁了,这股子爱指派人干活的懒劲儿,肯定是遗传莫秋风的。

其实这俩父子挺像,一样绝顶聪明,一样心眼子贼多,一样冷静理智,还有些凉薄。

【这里的凉薄不是贬义词,是指看破一切后,不再强求任何东西,主要是指亲情和友情,这是作者的个人理解】

陆野去泡了茶,顺便给陆得胜也泡了杯。

「莫皮,你知道莫劲松去边境了不?」阮七七问。

「知道,不破不立,去边境挺好。」

莫秋风语气淡淡的,并不意外。

潭州和江城发生的任何事,都瞒不过他。

老大去边境之前,并没和他道别,他也没问,但他知道老大的心思,在江城前程无望,又不愿回潭州,去边境是最好的选择。

边境冲突不断,对百姓不是好事,可对军人来说,却意味着机会,如果他处在大儿子的位置,他也会选择去边境。

「劲松去边境了?啥时候去的?」

陆得胜十分意外,他刚回来,很多事都不太清楚。

「前阵子,现在和解放援朝一起,这俩孩子现在很不错。」

莫秋风语气嘉奖,陆解放兄弟十足十地遗传了他们爹的勇猛,陆得胜年轻时就这样,直愣愣地朝炮火冲,也就这家伙福大命大,换别人早死了。

「去边境挺好,年轻人就得去闯闯!」

陆得胜也没多想,还以为是正常的调动,继续吃饭。

阮七七和陆野略坐了会儿,便离开了。

今晚的月亮很亮,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长长的,阮七七突然笑出了声。

「怎麽了?」

陆野关心地问。

「没什麽。」

阮七七强忍着笑摇头,不是她不肯分享,而是没法说。

因为她刚刚突然想到两个男人,前世一起参加了某档离婚综艺,都和妻子离婚了,结果这俩男人居然在一起了,在竞争激烈的自媒体赛道,闯出了一条格外小众的赛道,一骑绝尘,将很多优秀博主都远远甩在后面。

老祖宗说得果然没错,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陆得胜和莫秋风以前关系微妙,但现在没了袁慧兰夹在中间,他们反而处得更加熟稔了,这就叫失之堂客,收之兄弟。

「七七,你说嘛,到底笑啥?」

陆野心里痒极了,媳妇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地笑,他要是不问清楚,晚上都睡不好觉了。

「笑你妈,把两个无血缘的男人,变成了好兄弟!」

阮七七只得说了。

「她以后肯定会后悔,张志国比老头子和莫叔差远了。」

陆野并不看好袁慧兰和张志国的婚姻。

两人走到了家属楼下,天气冷,楼里的人都早早睡了,家属楼下冷冷清清的,但有个人站在路灯下,来回走着,看起来像在等人。

陆野本来脸上带着笑,看到路灯下的人后,笑容立刻消失。

因为来的是袁慧兰,她穿着黑色呢绒长大衣,戴了帽子和围巾,状态比农场好多了。

袁慧兰抬头看到了他们,神色惊喜,朝他们走了过来。

「你来干什麽?」陆野粗声粗气地问。

「我……我和你莫叔离婚了。」

袁慧兰脸上有些热,其实她也不知道和莫秋风离婚,究竟是对还是错?

如果莫秋风不是那麽痛快地签字,她或许不会离,可莫秋风毫不犹豫地签了字,她的心也死了,张志国说得没错,莫秋风心里从来都没有她,他就是一块寒冰,她捂了二十年都捂不热。

所以,她也签了字,接受了张志国的求婚,明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