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留宿(1 / 3)

晚明风华 戈昔 1763 字 2个月前

吉兰看到宁清尘被自己喂饱后心满意足的睡着,不禁低头亲了亲她的小脸蛋,说道:

「你吃了我的奶,我就是你的乳母了。」

就算宁清尘不是她的孩子,她也忍不住露出母性的微笑。

这使得长相并不算太美丽的她,顿时变得美丽起来。

她轻轻晃着宁清尘,口中唱着一首女真儿歌:

「扁嘴鸭妈妈呀,她长着鸭子头。你不要奇怪呀,她把冰天啄开一万个窟窿。她啄扁了嘴巴呀,我们才能看到日月星光……」

宁清尘在她的儿歌哄睡下,居然睡的越发香甜。

宁采薇抱回妹妹。朱寅对吉兰道了谢,又将小真格还给她。

真格也睡着了。

然后,两个女婴一起被放在炕头上的摇车里。

摇车边上挂满了兽牙,一串一串的。这是辟邪的。小孩子的魂魄不会被林中的鬼怪偷走。

吉兰坐起来,在东炕头的木盒子里,如数家珍的寻摸一阵,翻出来一颗野猪牙。

女真人爱收藏兽牙,尤其是老公野猪的獠牙,和老野母猪的门牙。

最珍贵的是传承数百年的「老牙」,经历时光的侵染,成为最好的「灵佩」,一般只有萨满和贵族才能拥有。

吉兰找出来的,是一块野母猪的门牙,看上去温润如玉,是个几十年的老物件了,算是一件「灵佩」。

按照习俗,男孩子佩戴公野猪的獠牙,女孩子佩戴母野猪的门牙。

吉兰用彩线穿过母野猪门牙,做成一个简单的吊坠,挂在熟睡中的宁清尘脖子上。

「乳娘送你一件礼物。」吉兰轻轻说道,「希望你在佛朵妈妈的保佑下,就像柳树芽芽那样快快长大,一年一个一样。」

朱寅低声对宁采薇翻译道:「吉兰送你妹妹野猪牙,对他们来说是好东西,灵佩。」

宁采薇又少不得道谢,朱寅又少不得翻译。

很快,晚饭就开始了,炕桌上摆满了饭菜。

和汉人不同,女真人是一定要吃晚饭的。

因为女真人晚上也常常去打猎捕鱼,需要消耗体力。

此时的底层女真猎户,饮食还非常简单。远没有历史上入关后那麽丰富。

朱寅和宁采薇看到,就是桌上的餐具,也都是圆不圆丶扁不扁的的红泥陶器,烧制的非常粗糙。

陶碗很大,就像是个盆子。

碗筷的数量,必须都是双数。

一盆杂面馍馍,一碗苏子油炸的鱼乾,一碗白肉血肠,几碗酸汤子。

最让小客人熟悉的,就是萨其玛了。

萨其玛又叫「狗奶子糖蘸」,但并不是真的用狗奶当原料。

所谓的狗奶子,其实是一种东北森林中的美味野果。

接着,就是热气腾腾的陶罐火锅了。这是女真猎户的家常菜。

甚至在野外狩猎时,也架起火堆烧陶罐,将猎取的新鲜野味,直接片成肉片,下到陶罐里煮,蘸着盐巴和野韭菜吃。

女真普通百姓最爱吃猪肉,尤其是黑猪里脊肉。汉人眼中金贵的鹿肉羊肉之类,他们反倒不爱吃。

眼下,这桌上的脍肉片就是黑猪里脊肉。是女真少年梅赫,从冰坨子刨除来的冻肉。

当然,爱喝酒的女真人岂能无酒?

一坛子浑浊的米酒,也摆上炕桌了。

大陶碗满上。

朱寅和宁采薇见到这桌酒菜,心情十分复杂。

说实话,作为两个养尊处优的现代人,和四百多年前的林中女真人同桌吃饭,面对如此简陋的条件,不嫌弃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嫌弃的资格。

主家真是一片好意!

对于主人来说,今日款待远方来客,真是没有小气,已经拿出了最好的酒菜。

平时,他们可舍不得这麽吃喝!

「来!喝酒!吃肉!」

「小客人从哪里来啊?要到哪里去呢?」

「为何没有大人跟随?」

主家一群人十分热情,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和朱寅闲聊。

朱寅也拿出豪爽的样子,小大人般应酬自如,不时让对方哈哈大笑。

宁采薇听不懂,只能微笑着矜持的吃饭。

不能说好吃。

因为调料缺乏,烹调技术简单,口感十分粗糙,甚至是粗劣。

难得的都是原生态纯天然食物,有食物自身的香味,营养肯定没问题。

女真人喜欢喝酒,也喜欢酒量大的朋友。

朱寅虽然不到九岁,可酒精考验的酒量,也不是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可比。

好几碗米酒灌进去,一点事也没有。

一顿饭还没吃完,仅仅喝了几碗酒,朱寅就和主家混熟了。

「哎呀,这个牛牛酒量这麽大,要是长大了,一定是个英雄啊。」

「真是个小男子汉,这么小就这麽能喝,是个有福气的。」

「真能干!六碗酒了,一点也不见醉呀。」

几个主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夸赞不已,更加喜欢这个汉家小客人。

朱寅却很是无语。

喝酒就是本事了?还能干?英雄?

这算个屁的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