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谍影(1 / 3)

晚明风华 戈昔 1806 字 2个月前

庄廷谏只听到第一句「悬鱼对獬豸」,就目光一亮的微微颔首。

听到「苏章二天裁」这里,神色就更为赞赏。

等到朱寅念出「一壶冰玉白」,他就已经抚须微笑了。

善哉。

检验一个孩子是不是可造之材,就看诗才如何。

诗才差,说明没有灵气,天资愚钝。再下功夫,也难写出花团锦簇的好文章,必然科场艰难,功名渺茫。

若是诗才好,就是灵气足天资高。读起书来其义自见,八股制艺必有所通,科举功名就是笼中捉鸟。

这首五言虽然格调不高,是谄媚迎合之作,但典故用的恰到好处,也算中上之作。

如此年纪,已属神童(剧情需要,非自夸)。

良才美玉啊。

的确是个有夙慧的聪明孩子,难得还是个有心计的。

没错,他对朱寅的评价是『聪明早慧,心智机敏』。

不仅仅是聪明,还很有心眼,机灵剔透。

长相又俊秀出尘,有谢家宝树之姿,是个宁馨儿啊。

生子当如此儿,可惜。

想到自己膝下六个女儿,庄廷谏微微一叹。

嗯,这朱寅的年纪,倒是和四娘相仿,偏偏四娘也是冰雪聪明,最得自己喜爱。

若能…

想到四娘,庄廷谏看朱寅的目光,就带上了一点慈祥。

庄廷谏笑道:「这首五言尚可,算你过关,就是有奉承之嫌,不愧是三岁开蒙的早慧之人。」

这就是正式肯定了。

朱寅叉手道:「长者谬赞,愧不敢当。孩儿拙作虽有阿谀之嫌,却是真心之言,绝非故意奉承。」

「哈哈!」庄廷谏被稚子逗笑了。

这是人小鬼大丶世情练达的妙人啊,天生是个弄潮宦海的官油子。

这种人,最放心。

若是海刚峰那种性情,就算再有灵气,也不让人放心。

庄廷谏虽非清官廉吏,可谁不爱听奉承?他心中受用之馀,不禁感慨的说道:

「你这一首诗,若是送给那位坐镇都察院的海大都宪,那就恰如其分了。」

朱寅趁机打听海瑞道:「赞府所说,可是那位海青天?听说他年事已高,又抱病去了江浦,也不知何病,怕是难以长久。」

到了海瑞这个级别,健康就是机密了。

庄廷谏点头,「不是他还有谁?据说是得了黄疸,怕冷畏寒。他这年纪得了此病,的确是大限到了。」

黄疸?朱寅立刻明白了。海瑞是死于肝胆疾病。

也就是黄疸肝炎。

这是古代一种比较高发的疾病,和肺痨(肺结核)一样,古代致死率很高。

古人得癌症的很少。肺痨丶黄疸丶炭疽(毒痈)等疾病却很多,致死率也最多。

这种病在古代很好诊断,就是不容易治。

药箱里的药物,能不能治好年过七十的海瑞,难说的很。

可是海瑞能活到七十四岁,肯定是有长寿基因的。这麽大年纪还在努力做官,足见身体底子好。

要是治好了他的病,迈过这道坎,活过八十或许轻轻松松。

庄廷谏提了一句海瑞,这才问起线索的事。

「你之前在县衙之外看到了什麽?真有线索?」

他是分管兵丶刑丶工三房的右丞,这件大案,他正是主管之一。

朱寅根据宁采薇之前的西班牙语翻译,斟酌着说道:

「那两个囚犯,在登上囚车之时,对人群各自喊了一句话。别人听不懂,以为是疯言疯语。可是孩儿,似乎听懂了。」

「哦?」庄廷谏神色一肃,「他说的是异族之语?」

朱寅点头:「正是。是弗朗机语。」

明朝把西班牙和葡萄人统称为弗朗机,朱寅也就懒得分开。

朱寅知道,此时的西班牙语,是欧洲最强势丶使用最普遍的贵族语言。直到一百年后,才被法语替代。

「弗朗机语?」庄廷谏皱眉,「那还真是通夷了。说的什麽?」

朱寅回答:「一人说的大概是:你们要遵守承诺,照顾好我的父母妻儿。」

「还有一人说的大概是:告诉萨克神父,他没有玷污主的仁慈,没有做犹大。」

「犹大是谁?」庄廷谏问道。

朱寅一笑,「是洋夷人眼中的叛徒。那人的意思,就是说自己没有招供。」

「两人说了这番话,孩儿发现有人好像听懂了,他的神情,明显和傍边的人不一样。」

「于是孩儿仔细观察,发现他和犯人可能是认识的,双方眼睛对视过。」

「那人就在县衙对岸的瓷器铺子,似乎是店主。」

「若是抓了此人审问,宫中图书和洋夷奸细,就有可能找出来了。」

庄廷谏却没有激动之色,似乎对这个线索不太在意,反而皱眉问道:「你是怎麽懂佛郎机语的?你信夷教?」

他知道洋夷的教,说明他还不闭目塞听,已经知道洋人开始在中国南方传教了。

朱寅赶紧摇头:「老爷,孩儿哪里会信那夷教?只是族中长辈之前和西夷做买卖,这才学了夷语,不过是为了生意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