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教鞭(1 / 3)

第249章 教鞭

卡尔-马龙是个妈宝男这点,甘国阳在印第安纳奥运选拔训练营的时候就知道。

虽然不住一个房间,但据说马龙这货每天训练结束回去,第一件事就是给妈妈打电话,而且在电话里没完没了的聊天。

来到盐湖城后这种情况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加剧,因为他知道短时间内根本回不了家,只能待在犹他高原和无止境的飞机旅行上。

而且在犹他这个地方,走在街上甚至都遇不到一个黑人,马龙记得自己遇到的第一个黑人是个包工头,他立刻上前和人聊了半天。

为了缓解思乡之情,马龙的妈妈每周都给马龙寄去家乡的食物——路易斯安那州的羽衣甘蓝丶西瓜还有炸鲶鱼片。

这些东西在盐湖城很难吃到,尤其是西瓜,总能让马龙回忆起自己淘气的少年时代:拿气枪打烂窗户,毁掉邻居的西瓜地,然后骑着摩托车从人家院子里呼啸而过。

一般男孩特别淘气除了因为顽皮外,有部分原因是为了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卡尔-马龙就属于后一种。

他从小就爱哭,总是被哥哥姐姐们欺负,所以长大一些后他特别热衷做一些冒险和有男子气概的事,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娘娘腔。

高中毕业上大学,他因为成绩不够好,只能去本地的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而这所学校最着名的不是男子篮球,而是女子篮球——她们是80年代女子NCAA的顶级强队,两次拿到全国冠军。

所以当时大家会嘲笑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的男篮,说他们打不过女篮,而卡尔-马龙比不上女篮的前锋黛博拉-罗德曼,路易斯安那理工大学历史上最好的女子篮板手。

黛博拉-罗德曼有个弟弟,叫丹尼斯-罗德曼。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比黛博拉-罗德曼更强,所以选秀的时候马龙想去黛博拉的老家达拉斯,最后小牛没有要他。

在1985年的NCAA全国赛上,马龙带领球队打入了甜蜜十六强,这是学校男篮的历史最好成绩,马龙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自己。

不过在面对阿甘时,他过去的这点成就都变成了屁,人家是带着冈萨加拿到全国冠军的男人,他站在一个更高的地方俯视着这个联盟所有的内线——尤其是大前锋。

当比尔-沃顿回归开拓者后,甘国阳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前锋位置上,这对全联盟的大前锋而言都是一项挑战。

就像麦可-乔丹出现在得分后卫位置以后,那些长手长脚的后场防守者忽然变得吃香起来。

马龙今晚没有被安排首发,他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和斯托克顿一起坐在板凳上作壁上观。

爵士的首发和上个赛季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格里菲斯因为脚步应力骨折而赛季报销,顶替他首发的是鲍勃-亨森。

一个投篮精准的外线射手,和格里菲斯一样,是一个会尝试三分出手的球员。

从皮特-马拉威奇开始,爵士队就很喜欢这种外线投篮出色的白人得分后卫,从70年代开始一直持续,贯穿始终。

而开拓者也很讨厌这种外线投篮出色的白人后卫,在阵地战中,这种球员的存在对他们的区域压迫防守是个很大的麻烦。

马克-伊顿在跳球中轻松拨到皮球,这家伙都不用跳,手一伸就能碰到球,甘国阳也懒得和他争,立刻进入到防守状态。

爵士队外线一通配合,外线亨森接到传球中距离出手命中,为爵士拿下第一分。

现场球迷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亨森投中绝杀了。

今晚现盐宫的球迷数量非常多,盐湖城丶犹他州和波特兰丶俄勒冈一样,都只有一个大联盟球队,独苗苗。

当初犹他有个犹他星星队,在ABA-NBA合并后解散,然后1979年纽奥良爵士迁到了盐湖城,保留了Jazz这个和犹他高原半点不搭的队名。

因为这里是全美的穷乡僻壤,爵士的处境一直岌岌可危,这里实在没有太多商业价值,赚不到钱,球队一直计划着搬走。

盐湖城的忠实球迷不少,毕竟实在是没什麽娱乐活动,如果连唯一的篮球队都搬走了,大家晚上就更加无所事事了。

夏天,爵士队管理层计划将球队从盐湖城搬去佛罗里达的迈阿密,认为那里会给球队带来更多人气。

当地的汽车经销商大亨拉里-米勒(斯托克顿的二手丰田卡罗拉就是他送的),通过一系列手段和谈判,将爵士留在了盐湖城,并成为了球队的新老板。

米勒是个秉持保守价值的基督徒,他成为老板后对球员的作风丶着装都提出了要求,比如鞋带必须系得工工整整,袜子必须符合长度要求,平时穿衬衫必须束进裤子里,球衣也要塞进短裤中(某些喜欢把球衣下摆拉出来的球员在爵士的话会挨批)。

而这些正好都是斯托克顿喜欢的,他平时就这麽做,根本用不着拉里-米勒立规矩,所以米勒非常喜欢斯托克顿。

如果不是球队内需要论资排辈,斯托克顿现在已经是爵士队的首发控卫了。

目前来看,斯托克顿挤掉里奇-格林成为首发的日子不会太远。

斯托克顿坐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