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章大王你闯祸了(1 / 2)

家母,武则天 tx程志 1122 字 15天前

第038章

人生本恶,这是李贤最直观的感受。

官道上,流民队伍中传来一阵骚乱,人们的惊叫声、孩子的啼哭声,妇女们的尖叫哀求声,男人们愤怒的咒骂声同时响起。

李贤看不清远处发生的情景,望着郭怀亮问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一名蓬头垢面的女人抱着一个不大的孩子,疯狂地奔跑着。

“咻……”

一支箭矢从远处飞来,锋利毫不费力便将任何保护的女人穿透,那支箭从女人后背处射入,自胸前透出,硕大而锋利的箭头已经将女人的内脏彻底破坏,生命正在飞快地离开她的身体。

然而这位母亲似乎丝毫没有知觉,她口中喷吐着血沫子,打量着自己的孩子,然而,箭矢巨大的惯性,不仅穿透了女人的身体,更是直接洞穿了孩子的身体,孩子也口吐鲜血……

李贤看着这对母子,或者是母子倒在自己面前,在这一刻,他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仿佛一只看不见的大手扼住了自己的喉咙,令自己喘不过气来,几乎要窒息。

说实话,李贤也杀过人,他用扇中剑割破了贺兰敏之的喉咙,亲眼看着贺兰敏之喉管喷出的鲜血,撒在他的身上,脸上,他杀死贺兰敏之,却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因为他认为,贺兰敏之该死。

除了历史上武则天安插在贺兰敏之身上的罪名之外,他其实还是一个大变态,在李贤调查贺兰敏之的时候发现,贺兰敏之手上的人命,不下三十……

这还只是查出来的,没有查出来的还不算数,可问题是大唐是一个封建帝国,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就是为了保护勋贵,唐朝时期的“口”“生口”或“奴婢”,其实就是奴隶,根据高高在上的《唐律》解释,这个群体就等同于牲口和财产。

仅有《斗讼律》赋予的基本性命保障,规定主人不得以私刑处死他们。否则,即便是奴仆无罪,主人要被判处一年徒刑。倘若奴隶有罪,主人也会跟着挨一百大板。以上规则并不涵盖那些被主人失手致死的生口,所以在具体执行层面有很大的灵活性。

贺兰敏之虐杀的人,是奴婢,或奴仆,没有原告,像这类失手杀死奴仆的罪行,仅罚钱了事。

所以在李贤眼中,贺兰敏之是死有余辜,杀死贺兰敏之是替天行道,可这对母子犯了什么错?

就在这时,几名笑嘻嘻的男子来到这对母子的尸体前,其中为首的男子,一脸得意地拔出尸体上的箭,又从尸体上翻找起来,不多时,他们就从尸体身上,找到两块沾着血的饼子……

这对母子的原罪,就是因为他们有两块饼子。

这算是什么?

两块饼子引发的血案?

看着这几名男子的穿着打扮,他们应该也是流民,只是流民中的强壮者,同是苦命人,何必为难苦命人?

李贤有些想不通,不过李贤此时想杀人。

“怀亮!”

“门下在!”

“为本王披甲!”

李贤的命令,让郭怀亮感觉莫名其妙。

不过,长久以来的习惯,让他还是非常认真地执行了李贤的命令。

两名侍卫给李贤披好胸甲、背甲,系好丝绦,然后是肩甲、臂甲以及护腕,最后,戴好头盔……

李贤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他已经一身戎装,只是非常可惜,他的这副铠甲,是亮银甲,是参加庆典时候的铠甲,如果在战场上,那就是耀眼的活靶子。

“刀!”

李贤举起刀,朝着几名男子朝着这几名男子杀去。

郭怀亮并没有命令身边的帐内府亲卫上前杀贼,他们都是战斗经验丰富的好手,非常清楚,凭借这几名手持着生锈的砍刀或柴刀,甚至还有削尖的木棍,他们手中的武器,面对李贤身上的铠甲,简直就是挠痒痒,唯一对李贤有着威胁的,就是那张拓木弓。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看着李贤冲向那几名匪徒,李善大急:“尔等愣着做甚,保护好大王!”

郭怀亮道:“李侍读,大王心中有气,该让他发出来!”

李善道:“可刀剑无眼!”

“放心吧,大王武艺高强!”

李贤此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他明明没有练过武艺,甚至不会打架,可偏偏一刀在手,心中有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握着横刀的手,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紧张,居然拼命的抖动着。

“杀……”

李贤朝着这七八个匪徒冲去的时候,这七八人没有反抗的意思,他们都看着李贤身边太多人了,足足二三百人都是统一的唐军装扮,他们第一念头就是逃跑。

如果这七八人拼死一搏,李贤可能还有点麻烦,当然这只是可能。

可是他们掉头就跑,把后背亮给李贤,这是最大的错误。

“扑哧!”

当横刀砍向第一个匪徒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回头,原本砍向他后背的一刀,砍在了他脖子上。

那个乱兵的血喷溅出来,顷刻间染红了李贤的面孔。

李贤的耳朵里已经听不到周围的任何声音,眼里只有冰冷的杀意。

当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