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带着船队离开了澳门,在香港落脚。
并继续主持人口转移,以及香港岛的开发。
清军由于没有船只,面对盘桓于香港的明军,也是无可奈何。
随即尚可喜便授意广州府衙,在王府的公证下,于两广总督府,和王府的英吉利朋友签订了条约。
在查理斯的坚持下,条约被命名为《南京条约》,内容只有一条。
那便是将澳门由租界给葡萄牙人,转为租界给“英国人”。
其余一切照旧!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查理斯给出的理由是,在英吉利国眼中,广州才是清国的南京。
在广州签订的条约,当然要叫《南京条约》了。
尚可喜听了这话,满脸的笑意,因为广州是他的封地啊!
也就应承了下来!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借口!
真正的原因,其实是因为朱宏煜的恶趣味!
他觉得,既然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发誓要让康麻子提前两百年体验一下什么叫坚船利炮了。
那签第一个条约的时候,不叫《南京条约》,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当然,这一点属于是朱宏煜的自嗨。
负责和清廷签订条约的查理斯,也是不知道朱宏煜为什么,坚持条约要叫《南京条约》的。
条约签订之后,澳门的贸易将会继续进行下去!
每日都有大量的货物从澳门吞吐。
只是,不少往来的商人十分眼尖的发现,虽然澳门换了个旗帜。
但是,负责治安,收税等工作,甚至守卫炮台,检查海关的,除去多了几张洋面孔,大体上都还是原来的那批人……
澳门现在的主人“英国人”,经常在一些中国人面前表现的很谦卑。
一切都变了,但又好像一切又都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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